法律分析: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 害,防治职业病,加强职业健康监护 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
《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第五条 管理内容接触职业性危害岗位的职工由总 公司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 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 时和应急性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 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 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