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庇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区别
1、包庇罪的直接对象,是罪、自然人犯的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对象,是犯罪主体的犯罪所得。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顺利追缴赃物与从事刑事侦查、起诉、审判的正常活动秩序;而窝藏、包庇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刑事追诉、刑罚执行活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包庇罪主要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窝藏的对象必须是犯罪分子,包括犯罪之后潜逃在外、尚未抓获归案或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的犯罪分子,以及已经被逮捕、拘留或被判刑劳改而越狱脱逃的犯罪分子。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向司法机关或有关组织作虚假证明或者帮助隐匿、毁灭罪证和湮灭罪迹,借以帮助犯罪分子掩盖犯罪事实,逃避法律制裁。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帮助其掩盖罪行,意图使其逃避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