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第四项明确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职业病是工伤的一种。
职业病一般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这类疾病与劳动者的职业活动有直接关系,因此被认定为工伤是合理的。
请注意,具体的工伤认定程序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