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地面塌陷时应采取什么应急措施?
(1)视险情发展将人、物及时撤离危险区。在发现前兆时即应制定
撤离计划。
(2)塌陷发生后对临近建筑物的塌陷坑应及时填堵,以免影响建筑
物的稳定。其方法是投入片石、上铺砂卵石,再上铺砂,表面用粘土
夯实,经一段时间的下沉压密后用粘土夯实补平。
(3)对建筑物附近的地面裂缝应及时填塞,地面的塌陷坑应拦截地
表水防止其注入。
(4)对严重开裂的建筑物应暂时封闭不许使用,待进行危房鉴定后
才确定应采取的措施。
、地面塌陷的治理方法
(1)填堵法: 填堵法是种最常见的治理方法,一般用于塌陷坑较浅时的处理,当塌陷坑内有基岩出露时,首先在坑内填入块石、碎石做成反滤层,或采取地下岩石爆破回填,然后上覆粘土夯实。陷坑内未出露岩石,塌肩坑危害较小,可回填块石或用粘土直接回填夯实。
(2)跨越法:跨越法是用于塌陷坑较大,而回填又困难的陷坑处理方法。该方法是采用坚实稳固的跨越结构,使得陷坑上的荷载通过跨越结构而作用在可靠的土体或岩体上。
(3)强夯法:通常是用强夯法把 10-20吨的夯锤起吊到一定的高度〔10-40 米],然后让其自由落下,造成较大的冲击对土体强力夯实。
(4)灌注法:把灌注材料通过钻孔或岩溶洞口进行注浆,其目的是强化土洞或洞穴充填物、填充岩溶洞隙,拦截地下水流,加固建筑物地基。
(5)深基础法:对一些深度较大,同时跨越结构又无能为力的塌陷坑,深基加固建筑物的基础是一种较理想的方法,通常是采用打入桩、钻孔灌注桩、深井和墩式基础等把建筑物的基础置于基岩上。
(6)控制抽排水强度法:由于抽排水使地下水位下降,常常造成地面塌陷,矿山井下强排疏干时,影响就更显著。因此,合理地控制抽排水的强度,是减少塌陷产生-的一个主要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也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