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我要提问
精选问答
律师推荐
直播间推荐
律所推荐
合同文书
律师合作
法宝合作
反馈
登录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什么意思 -法律效力
2023-03-09 08:11:02
知识与热点类问题
该内容由律渐提供
法律分析:
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曹春芳律师
北京
服务地区
265
服务人次
立即咨询
已提供咨询服务
0次
立即咨询
最快3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