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填报发放如下: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填写赡养人信息、共同赡养人信息等相关信息。也可以到税务局的税务服务处或提交给扣缴单位填写扣缴客户端软件。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一、个税可以用什么抵扣
1、子女教育及继续教育
如果你家有孩子年满3周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或者孩子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那么恭喜你,作为纳税人,你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享受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想要自我增值,继续深造的,恭喜你,有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对你进行支持。
2、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如果属于首套住房贷款的,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可达20年。如果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的,可以按照不同类型城市的标准享受一定的住房租金定额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及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扣除。
3、赡养老人及大病医疗
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是纳税人的父母年满60岁,或者是赡养满足年龄条件,且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果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在大家最关心的大病医疗方面,如果想要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必须是纳税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并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抵扣怎么填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文件中的附件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填表说明进行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五条: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