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报案材料书写方法:
一、开头,即有管辖权的主办案件机关的名称。
如:XX公安局刑警大队:
二、基本内容:
1、自我介绍,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2、你所报案件的基本内容,这是报案材料的最重要的部分,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和结果。这六部分内容也就是我们书写记述文的六要素,要写好报案材料,这六要素要写清楚。
3、基本内容的最后一段要写上如下内容:
以上本人(本公司)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结尾:
写明报案人姓名(签名,捺印,公司或单位报案需加盖公章)和时间。
四、注意事项:
1、报案材料可以手写,但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也可以打印,注意打印时最好使用A4纸。
2、报案材料必须如实陈述,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足。
3、报案人报案时需要携带所写报案材料、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
4、报案材料送达报案机关后,需要接受报案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报案材料的第一页右上角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