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广州 许静,一年以来只有一份判决书符合条件:这份判决书的实际日期不是2020年9月1日(发布日期),而是2020年5月13日,文中提到许静还是没有到庭,也没有还平安银行的贷款。无从得知许静现在情况怎么样,要么没有判,要么判决书没有公开。甚至也不知道她是否还在羁押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