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组建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二、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三、组建农业农村部,不再保留农业部四、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五、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六、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七、组建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八、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九、重新组建司法部,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