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将军分上将、中将和少将。上将、中将和少将为军衔,一般来讲,大将是国家副职;中将是大军区,部,省,兵团的正副职,省部级;少将是正,副军级,正厅,正地级。但这不是绝对的对应关系,因为在中央军委与省军区之间还有大军区。所以军衔与军长、司令、国防部长等行政职务并无绝对必然的对应关系。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 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四条:“担任师、军、大军区级职务的军官,正职和副职平时任职的最高年限分别为十年。任职满最高年限的,应当免去现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