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沿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都应当按照规定后退道路红线。
1、如果是沿城市快速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20米;
2、如果是沿城市主、次干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15米;沿城市支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10米;
3、沿建制镇主要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8米;
4、沿建制镇一般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5米;
5、在道路交叉口的建筑,其后退距离还应当满足道路交通安全视距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退让法》 第三十九条 建筑退让按照建筑最凸出部分的外缘垂直投 影线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