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八十年代严打为了维护公共秩序,保护人民权益。“严打”第一战役重点打击对象是流氓犯罪分子和流氓团伙,就是“浮在面上的刑事犯罪”,同时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和重大盗窃犯罪,抓紧侦破大要案和久侦未破的重大积案。第二阶段开始对犯罪团伙进行深挖。第三战役一手继续抓严厉打击犯罪,一手抓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做到打击、防范、建设相结合,为长治久安打下牢固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