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一式1份,如实填写,按要求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申请人本人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申请;
2、提交2张2寸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其中1张由本人贴在申请表照片栏内,1张在提交申请时交给接待人员;
3、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个人出国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须费用证明,如存期已超过3个月的定期存款单(数额不得低于4000美元或等值国际流通货币或50000元人民币);存款单存期不足3个月的,须同时提交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公安机关留存复印件;存款单与存款证明必须由市内五大银行(中行、建行、工商行、农行、交通银行)出具。
5、提交的各种申请材料复印件均为B5纸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