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食品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1、农产品、粮油、畜禽产品、乳制品、水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加工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料、酒类的批发、佣金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及其相关的配套业务;农副产品的收购;
2、预包装食品、饮料、服装、化妆品、饰品、工艺礼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及商务信息咨询。
3、食用农产品的销售。
4、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非实物方式,食用农产品的销售。
5、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机械设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