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安全保障权有两方面含义,一是人身安全。包括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二是财产安全。主要是指财产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现有财产上的损失。如财物被毁损,伤残后所支付的医药费等。间接损失是可以得到的利益没有得到,也就是应该增加而未能增加的收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