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没有规定盖国旗要具备什么条件,但规定了国旗不能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十四条 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