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是终身供养。杜富国现为上士军衔,享受现役军人的有关待遇,即使不在部队,也享受终身供养的优待。
二是特殊补贴。除了工资和将来退休金外,杜富国还有护理、伤残等特殊补贴,这个待遇是终身享受。
三是定期疗养。一般分保健、康复、特勤疗养。疗养有规定的天数,15至60天不等。定期疗养不光是一定级别的干部待遇,战士中的模范功臣也享受。比如,早在2015年,原成都军区组织25名优秀士官代表携家属疗养,时间是15天。
四是载入县志。杜富国曾获一等功、荣誉称号等奖励,根据有关规定,荣立二等功以上者就可以上家乡县志。相信杜富国服役驻地县志也会留下浓重的一笔。载入县志是一种很高的精神奖励,符合我军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光荣传统。
五是工资增发。杜富强无论现在服现役,还是将来退休,工资按比例增发,比同级别的同志高出不少。
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 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