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清华大学校长是副部级别领导(副省级)。清华大学是国家重点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校长是副省部级,校长的行政级别是极高的。清华大学属于“中管高校”,也就是中央直接管理的高校,这些高校的书记、校长都是副部级干部,也因此被称作“副部级大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