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主要是方向的不同,一个是向外出售,一个是向内进口。进口就相当于从国外买进,是支出;出口就相当于从国内卖东西到国外,是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第五条 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前款规定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前款规定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进出口商品,其中符合国家规定的免予检验条件的,由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申请,经国家商检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免予检验。